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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國中小於12月31日中午12時前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執行情形A、B表。(ID850.851)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2 月 10 日臺訓(三)字第 0990216011 號函辦理。
二、本方案由內政部於 99 年 1 月 6 日報行政院修正核定,實施期程自發布日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請各單位針對參訓及宣導對象進行性別分析,每半年提報執行情形及辦理成效。
三、本方案涉學生事務及輔導項目含「高風險家庭」、「對於兒少遭遇疏忽、虐待與性侵害,尋求救助管道之認知」、「學校品德及法治教育」及「推動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教育宣導」。
四、公文另行函送。

相關連結:

  1. http://report.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2-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17 18:34:00
點閱數: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