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1577

公告 【公告】檢附12月29日精進教學子計畫一「教學組長」研習資料如附件,請詳閱說明並自行下載參閱。

一、講義資料PPT 檔中「語文學習領域佔領域學習節數之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但國民小學一、二年級語文領域學習節數得併同生活課程學習節數彈性實施之。」段,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文字敘述,少數學校誤為「可將生活課程節數用以安排上國語課」,為避免再有錯誤樣態出現,因此宣導中特為說明「此乃為一、二年級學生初學國語,可能因語文能力不足而不利於生活課程某單元之實施,故可彈性配合實施,但不是逕將生活課程挪用上國語課程,生活課程學習節數仍應符合課綱規範」,此亦為教育部視導縣市課程所指正處。
二、研習補充資料中 PPT 檔,提供各校於下學期選用教科圖書參考,其中「紅色」字體處,並非不能更換版本,但因學生與前一學年度處於同一學習階段,若更換版本,於 100 學年度課程計畫送審時,該年級、該領域應「附『會議記錄』、『銜接教學計畫』及『銜接教材』」。因此,各校於選用教科圖書時應審慎,避免造成學生學習困擾。
三、研習補充資料中 WORD 檔係輔導團彙整至目前為止「教育部 100 年度課程與教學推動相關政策及計畫」,提供各校規劃 100 年度課程與教學或教師增能活動之參考。其中,(協辦)項目乃各處室辦理相關教育活動時,應符合課程與教學理念規劃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葉淑貞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0-12-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30 12:55: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