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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99年度第1階段公立國中小(含幼稚園)校舍「補強設計費(不含監造)」經費保留,請以下學校於100年1月7日前,將「99年度委託辦理耐震能力補強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契約乙冊(非影印本),逕送國教科游松基彙總辦理。

應辦理設計費保留經費學校名單:

瑞穗國中、明恥國小、瑞穗國小、新社國小、富里國小、馬遠國小、化仁國中、北埔國小、舞鶴國小、中城國小、崇德國小、崙山國小、卓楓國小、溪口國小、豐濱國小、觀音國小、見晴國小、三棧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松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01-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1-04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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