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次公告】本縣99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小組(學習領域、議題)團務運作經費核銷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縣 99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請各學習領域、議題之中心學校依計畫核實辦理,並於 99 年 12 月 21 日前,檢附原始憑證、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及成果報告(含電子檔) 2 份,函送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一併繳回。
三、檢附「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研習課程滿意度分析表」電子檔,為因應教育部統合視導,請輔導團各小組務必於成果報告(含電子檔)中呈現。
已全部完成,非常感謝輔導團各小組協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