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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辦理「親子共學母語」及非本處經費辦理「母語教學」之學校,請提供相關計畫,以利統合視導業務成效。

一、「親子共學」母語包括閩、客、原三種語言別。
二、「母語教學」以原民會或鄉公所提供經費辦理之教學活動為主。
三、請於 100 年 1 月 24 日前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bestlee@nt.hl.edu.tw )
四、事關統合視導成績,尚請相關學校鼎力配合,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李忠祥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2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1-01-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1-20 11:41:00
點閱數: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