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電腦有關受贈戶收到近月本專案上網費用帳單說明
針對近日有受贈家戶收到本專案上網服務費用帳單事項(中華電信),提供以下說明:
「國民電腦應用計畫」專案補助 96~99 年度受贈學童 36 個月免費上網服務(分二期撥付經費,每期撥付 18 個月),因近期陸續有受贈家戶之第一期 18 個月(第 1-18 個月)上網服務屆滿,各縣市政府已協助辦理第二期 18 個月(第 19-36 個月)續約事宜:
1. 第二期僅為續約作業,故受贈家戶不需繳交相關申請表格或身分文件。
2. 因各縣市政府與中華電信辦理續約作業時程不一,導致帳務系統無法即時登帳,故有少部分受贈家戶會收到本專案上網服務之繳費帳單,針對此情形已請中華電信進行處理。
3. 若受贈家戶收到列有本專案上網費帳單,請先不要繳交該帳單費用,並與中華電信花蓮營運處林聰明先生聯繫( 03-8344650 ),會有專人協助處理銷帳,將重新寄發當月帳單。
4. 若受贈家戶收到列有本專案上網費帳單,並已繳交該帳單費用,中華電信會主動於次月帳單退回溢繳款項。
本專案受贈家戶如有上網費用帳務問題,請撥打中華電信花蓮營運處( 03-8344650 )查詢,會有專人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