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0年度第1期「國中開設本土語言課程」、「國小開設原住民族語課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請 貴校確認選修人數(新生於報到時填寫意願調查表),並先行調查開課經費需求,請各校於本(100)年 2 月 14 日至 2 月 28 日逕上「本土語言開課填報系統」(網址:
http://language.moe.edu.tw)檢視 99 學年度上學期填報資料,並據以填寫 99 學年度下學期本土語言開課資料,上傳予教育局(處)彙整。
二、請 貴校確實填具「國中、小原住民族語課程經費申請表」,並於 99 年 2 月 28 日前填妥,紙本用印後免備文報本府教育處辦理申請,另以電子檔傳送至縣填報系統(網址:
http://report.hlc.edu.tw/)以利彙辦;未依期限提出申請,皆視為無開辦需求,相關經費撥付將以本填報資料為依據,請 貴校承辦人務必確實調查填寫並配合辦理。
三、鐘點費計算標準為國中每節 360 元、國小每節 320 元,勞健保費及勞保退職金提撥費用之計算方式,請知會 貴校人事、會計辦理。
四、本期經費執行期程為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00 年 6 月 30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