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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通知】提報學生至『花蓮縣99學年度第7次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會議』之學校,若尚未將個案相關書面資料送至特教科,請務必於3月4日下午5:30前送達。尚未送齊資料之學校名單,將3月7日上午9:00前公告提醒。

如題,目前提報個案但尚未送齊資料之學校,請依提報項目,於 3 月 4 日下午 5:30 前送達特教科:
一、提報延長修業年限之學校,請送齊以下書面資料-
1.延長修業年限申請表正本
2.延長修業年限個案輔導計畫
3.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4.1 年內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5.相關教學輔導紀錄

二、提報在家教育(重安置)之學校,請送齊以下書面資料-
1.重新安置申請表
2.醫療診斷證明書
2.重新安置評估報告書
3.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4.相關教學輔導紀錄(如 IEP…)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李靜芬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3-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03 19:05: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