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府所屬學校於100年3月9日至3月18日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填報99學年度第2學期閒置未用教學資源。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整合教學資源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自 100 年 3 月 9 日至 3 月 18 日填報第 1 階段─閒置未用教學資源,且務必填報「堪用」之閒置資源。
三、電腦、午餐廚房設備有閒置情形者,請一併填報為閒置資源。
四、各校以前曾經填報,而其他學校未有需求者,亦請重新再次填報。
五、學校倘無閒置未用之教學資源,請上網填寫「無」。
六、本次填報系統請同時上傳「實物相片」1 至 2 張,俾利需求學校瀏覽及運用小組委員審查。
七、「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網址:
http://210.240.39.73/或 http://report.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