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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檢送本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專業諮商人員專業督導」-「主題三:校園自我傷害危機介入與處遇方案」實施計畫1份。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二、目的:為提升花蓮縣內國中國小專任、兼任輔導教師之專業知能,特聘專家學者進行諮商專業課程及督導訓練。
三、參與對象:花蓮縣國中小學校之專、兼任輔導教師 20 名;倘報名人數超出員額,以一校一名為原則;校內有自傷困擾學生之學校,請至少推派一名輔導教師參加。
四、參與要求:每位參與者需在學校負責學生自我傷害(自殺)之危機介入之實務進行;並能實際在邊受訓期間,邊進行自傷(殺)學生之輔導介入,並徵求個案及家長同意錄音,以能接受王老師之督導。
五、實施內容及課程:學生自我傷害之因應及危機介入處理之理論與實務
(一)師資:外聘東華大學王純娟教授進行自我傷害理論與實務之講授及個案督導。
(二)實施時間:每週五上午 9:00-12:00 ,由 100 年 3 月起至 6 月止,計 7 次, 21 小時。
六、報名方式:請於 3 月 16 日起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七、未竟事宜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3-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14 20:25:00
點閱數: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