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公私立幼稚園於3月31日下班前完成「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之預定辦理防災演練活動日期填報。
1.依據教育部 100 年 3 月 24 日以臺國(一)字第 1000050175 號函辦理
2.請各幼稚園於本學期內( 100 年 6 月 30 日)至少完成乙次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以提升校園師生防災自救與逃生能力
3.並於 3 月 31 日前將預定辦理防災演練活動日期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區」之「各級學校複合型災害防救演練填報系統」進行登錄填報(如附檔)。
4. ◎校安中心網站:
http://csrc.edu.tw/JobBank.mvc/News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