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全中運重要公告】100年全中運補助本縣教練及選手參賽經費填寫印領清冊事宜
一、各參賽學校之印領清冊已於昨日( 4/7 )下午各國中校長至本處第二會議室開會時轉交,請各參賽學校承辦人逕自向 貴校校長索取。
二、此項經費為 100 年全中運(以下簡稱大會)主辦單位補助給本縣各教練及選手之參賽經費,本府部分仍以縣內規定另行補助。
三、各項補助基準說明:
(一)膳食部分:選手及教練每人每日補助 60 元,補助日數以該競賽種類之賽程日數為計算基準。
(二)住宿部分:選手教練每人每日補助 250 元,補助日數以該競賽種類之賽程日數為計算基準。
(三)交通部分:選手教練每人每日補助 100 元,補助日數以該競賽種類之賽程日數為計算基準。
(四)上列三項最高補助 7 天。
四、各項補助名單,大會已製作完成(詳如印領清冊),由於大會資料所送日期很緊急,請各校於印領清冊上完成簽章後,於下週二( 4/12 )下班前送至教育處體健科邱忠信老師(聯絡電話: 0933-485328 )。
五、二份印領清冊之最後一列「承辦人_單位主管_機關首長」無須核章。
六、本項經費,由教育處體健科邱忠信老師統一向大會領取,並於台中發放給各校。
七、各校教練及選手於競賽完成後,仍有經費結餘部分(大會會依各選手競賽天數核算實際支用經費,故切勿溢領並核實報支),亦請於競賽完成回校後再將剩餘經費現金轉交至教育處體健科邱忠信老師,統一向大會辦理溢領繳回事宜。
八、依大會要求,請填寫各校選手住宿資料(如附件),並依調查表回傳至教育處體健科邱忠信老師( a8265249@yahoo.com.tw )及大會( maiccfifi68@yahoo.com.tw ),信件主旨填寫:花蓮縣○○高(國)中參賽選手住宿資料。
九、有關大會詳細規定,請下載附件自行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