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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有意申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優良英語教師出國(英語系國家,含新加坡)進修者,請於100年4月22日前將出國計畫書併同申請表送至教育處學管科,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4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000056614 號函辦理。

二、參加資格: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現職編制內合格英語教學優良教師,且實際擔任 3 至 6 年級英語英語教學者。

三、返國須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提交以英文撰述之 2,000 字考察研究報告予本府教育處審閱。
(二)出國進修成果報告於本府教育處或輔導團網站上公布,供所屬英語教師教學運用。
(三)本府將安排相關研討會或研習活動,由參加本出國進修之教師進行經驗分享與成果發表。
(四)出國進修教師需擔任校內英語種子教師,提供英語教學之相關諮詢,發揮校內團體動力,進而促進學生對英語之學習興趣與視野,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以實際發揮輔導與回饋功能。

四、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教師,於 100 年 4 月 22 日前將出國計畫( 1 至 3 頁)併同申請資料表送至教育處學管科,逾時不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4-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4-22 14:57:00
點閱數: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