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階段「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經費已核定,尚未將收款收據送至學管科的學校請儘速於今(25)日下班前送達!(愈早收齊愈快撥款!)
一、依據 100 年 4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000063435 號函辦理。
二、經費支用注意事項:
(一)鐘點費:支付以上班時間 260 元/節,下班時間 320 元/節為上限。
(二)行政費:行政費支用時以 20 元/節為上限,請先支用於必需品,可全數支鐘點費。
三、教育部尚未核定總補助經費,俟第 2 期款核定後,如 貴校補助經費仍有不足,請善用學校教育儲蓄戶資源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