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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各國中小評選教科書時請依檢附之「100學年度教科書適用課程綱要版本一覽表」辦理,並請以此公告為準,請 查照。

一、〈10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08949 號-附件〉為今(100)年 5/10 及 5/17「教務主任研習」所提供之資料,本公告特再次檢附供參。
二、〈99 年 12 月 30 日公告 06700 號-附件『研習補充資料』〉為去(99)年 12/29「教學組長研習」所提供之資料。
三、前述兩個檔案中的〈100 學年度 教科書版本 是否可續用〉基本上是相同的,差別只在於「教務主任研習」所提供之 PPT 將適用《 97 課綱》之年段及領域特別標出,其餘為適用《 92 課綱》,更方便各校使用。
四、 PPT 中的第 1 頁說明《 92 課綱》學習階段劃分;第 2 頁說明《 97 課綱》學習階段劃分;第 3 頁才是綜合前述 2 課綱後,提供各校今年選用教科書指南。
五、國小今年選用「國語」及「數學」時請特別注意:除一年級適用《 97 課綱》外,二~六年級仍適用《 92 課綱》。即,二~六年級的「國語」及「數學」學習階段劃分為「1~3 年級」及「4~6 年級」。總之,「三年級」與「五年級」的「國語」與「數學」是應分別沿用目前「二年級」與「四年級」的版本。如有疑問,請來電詢問國教輔導團,切勿以訛傳訛。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葉淑貞
連絡電話: 03-8462860*52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1-05-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5-27 08:46:00
點閱數: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