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0年度「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經費撥付及結報事宜,詳如說明事項,請 查照。
一、本府 100 年 4 月 19 日府教特字第 1000059413 號函諒達。
二、近日接獲學校承辦人辦理本案來電,一併說明如下:
(一)撥款金額與掣據金額不同之原因:本案經費分由教育部補助款和縣自籌款支應,本學期教育部補助每班最多新臺幣 55,500 元,因此掣據金額大於此數之學校將會收到 2 筆款項,本府承辦人已跟本府財主單位聯繫,確認教育部補助款和縣自籌款都已入學校帳戶,請各校承辦人和學校會計單位確認。
(二)經費結報問題:雖然學校收到 2 筆款項,但結報表作在 1 張就可以了。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