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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甄試報名※本府辦理100年度國中小校長甄試作業之積分審查補充說明。

有關個人著作或出版品之積分採計認定標準如下:
一、此處所稱之著作或出版品,「均需取得國際標準書號( ISBN )號碼」。
二、此處所稱之著作或出版品,「均不含博碩士論文」。
三、此處所稱之著作或出版品,「亦不包括於取得博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前」之「論文計畫發表會」相關文件」。
四、為利審查作業順遂,請附畢業證書影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6-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03 15:03:00
點閱數: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