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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內介聘-國中 § 請各國中務於6月17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回傳同意書。

1 、依據「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第 7 點規定辦理。
2 、除美崙國中無委辦縣內介聘外,其餘 23 校皆參加縣內介聘。
3 、截至 6 月 17 日中午止,已收到回傳名單之學校如下:富源、萬榮、光復、南平、國風、吉安等 6 校。
4 、其餘各校請先行傳真至學管科 8462776 ,再寄送正本學管科辛金玉收。
5 、若學校無提撥缺額,且無人申請介聘至他校者,可不開列同意書,亦請電話告知 8462860#231 、 8462775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6-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17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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