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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100年度第1期辦理國中本土語言、國小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案,結餘款存校不繳回,以符合本縣簡便流程,請 查照。

說明:
1 、各校請於 6 月 30 日前執行完竣。
2 、原始憑證、第 1 期結餘款存校,免報府。
3 、結報表 3 份報教育處(免備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蘇愛志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1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1-06-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21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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