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中小】「99學年度輔導教師及增額班導師績優人員敘獎建議名單」請核章後於100.7.8前傳真學管科。
一、發文字號: 100.6.30 府教學字第 1000112755 號函。
二、符合「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第六點及第七
點之輔導教師或班級導師,依規定得予敘獎。
1.符合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請於【備註欄】填報本府專案轉學之公文字號。
2.符合要點第六點-->請於【備註欄】註明 100 學年度是否增班。
3.符合要點第七點-->請於【備註欄】註明目前各年級超收人數。
★ 學校無敘獎建議名單,免回傳,逾期視為無建議名單。
三、敘獎建議名單請於請於 100 年 7 月 8 日前傳真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8462776
彙整,電子檔同時傳送至梁月卿小姐 lyc@hl.gov.tw 收。
★ 學管科 梁月卿 電話: 8462860-232 傳真: 8462776 E-mail : lyc@hl.gov.tw
★ 第 1 次公告日期: 10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