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花蓮縣100年度交通導護志工輔導研習」活動,詳如說明。
一、本活動訂於 100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與 7 月 16 日(星期六)於瑞穗鄉公所演藝廳〈4 樓〉舉行。
二、本縣各國中小學請轉知訓導(教導)主任或承辦組長(生教組長、訓導組長、訓育組長)至少 1 人參加,若訓導主任及承辦組長皆為 100 學年新任則二人皆請參加研習,即日起至 7 月 7 日止,請各校轉知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人員並重新至全國教師進修研習網報名,課程實施計劃詳見說明文件。
三、本活動於 7 月 16 日(星期六)同時辦理本學年度績優導護志工、圖書志工等表揚〈名單如附件〉,請學校轉知受獎志工準時出席。
四、參加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請各校自行核處。
五、北區學校參加教師於 7 月 15 日大會備有接駁車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