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4942

轉知 【轉知】國立彰化生活美術館辦理「第十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徵文活動

一、活動主旨:為鼓勵身心障礙者從事藝文創作,抒發內心情感,啟發對生命的熱愛,並藉以發現並鼓勵具身心障礙的藝文新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自民國 87 年起,舉辦九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自民國 100 年起,由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賡續辦理第十屆文薈獎活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承辦單位:台灣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五、參賽資格: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為鼓勵更多新人參與,曾獲第九屆文薈獎各組首獎者,本屆不得報名參加。
六、徵件組別:採主題式徵文並分 4 組如下:
1.大專社會組(短篇小說):圍繞在生命中人、事、物的動人故事;以 3000 字為原則。
2.高中(職)組(短篇小說):圍繞在生命中人、事、物的動人故事;以 3000 字為原則。
3.國中組(散文):分享一本好書的讀後心得;以 1500 字為原則。
4.國小組(散文):分享一本好書的讀後心得;以 1500 字為原則。
七、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8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選方式:
1.參賽稿件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2.稿件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或調整徵集入選名額。
3.各組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九、報名方式:一律掛號郵寄。作品一式 4 份,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份證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同意書正本 1 份(請簽名並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註明「參加第十屆文薈獎」及徵選「組別」,掛號郵寄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2 號 2 樓之 5 ,第十屆文薈獎徵件小組收」。
十、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或活動網站(http://www.enableprize.tw)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2 號 2 樓之 5 第十屆文薈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詳情請自行參閱相關網址或附件檔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馮怡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7-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7-11 14:37:00
點閱數: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