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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登革熱流行之風險,請學校澈底執行權管房舍、土地之孳生源清除工作。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 7 月 7 日署授疾字第 1000200639 號函辦理。
二、 為防止登革熱疫情流行,學校應針對所屬權管房舍及土地,主動清除戶內外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
三、 行政院衛生署已依傳染病防治法成立機動防疫隊,不定期查核登革熱防治工作辦理情形,如經主管機關查獲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第 2 項者,將依該法第 70 條處以罰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1-07-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7-15 17:12:00
點閱數: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