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調查
【公告】於1月25~27日參與本府與國立東華大學合作辦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實務」工作坊之教師,得憑前開證書參與100年度「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實務」進階課程。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
二、本府於本(100)年 1 月 25 日至 27 日與國立東華大學合作辦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實務」初階工作坊,全程參與之教師業核發證書 1 紙。
三、本府同意參與東華大學前階工作坊之學員,得憑證書參加 7 月 25 日起進階課程學分班,惟本類學員不給予學分,核實核予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得頒發證書 1 紙以資證明,錄取名額至計畫經費允許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