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為彙整統計本縣各國中小班級人數,請各國中於100年9月1日下班前傳真「普通班學生數調查表」,各國小則請確實登錄學籍系統,本處將於9月1日下午4時30分下載學生人數。
一、依據教育部「精緻國教發展方案─國民中學階段」規定, 100 學年度七年級以 32 人編班,八年級以 33 人編班,九年級以 34 人編班。
二、依據教育部所訂「國民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調降方案」規定, 100 學年度新生每班 29 人編班,二年級每班 29 人編班,三年級每班 30 人編班,四年級每班 31 人編班,五年級每班 32 人編班,六年級每班 35 人編班。
三、請本縣各國中小依前述規定之人數編班,開學時勿違反規定超收學生。
四、本縣 100 學年度國中、小班級數:
(一)國中普通班 393 班、體育班 20 班、特殊教育班 29 班、藝術才能班 4 班,國中總計 446 班。
(二)國小普通班 972 班、體育班 3 班、特殊教育班 64 班、藝術才能班 4 班,國小總計 1,043 班。
五、請各國小務必確認學籍系統是否升級至 100 學年度上學期,並確認學籍系統學生資料是否正確。
六、本處預計於 9 月底將會同主計處、財政處抽查清點學生人數,請各校確實掌握各年級學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