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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補助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國小學童含氟漱口水防齲二年計畫」,請國民小學配合執行計畫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段。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100 年 8 月 25 日國健婦字第 1000012159 號函辦理。
二、 有關該計畫含氟漱口水之配送, 100 學年度分兩次配送,第 1 次訂於 100 年 8 月下旬至 9 月上旬配送完畢,每次配送量為 14 週(班級數少於 6 班者,採一次配送);第 2 次訂於 100 年 11 月開始配送,總配送量計 24 週,可使用至 100 學年度下學期(約 101 年 4 月份)。
三、 為落實環保, 100 學年度含氟漱口水之配件(壓頭、公杯及小量杯)僅於第 1 次配送含氟漱口水時隨箱配送;另有關含氟漱口水之配件請撙節使用,減少污染。
四、 國民小學含氟漱口水配送量如有不足或剩餘,請填寫增量或減量表(如附件 1)後,傳真至花蓮縣牙醫師公會,電話: 8336595 ,林靖梅小姐,傳真: 8336593 。
五、 如有疑問,請逕洽本縣牙醫師公會或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李麗娜小姐(電話: 02-25000133 轉 232)。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1-08-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31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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