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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01年度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計畫」,請各校預先規畫與評估改善事項,詳如說明。

一、文旨揭示「101 年度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計畫」之正式公文後發,請各校預先規畫與評估所需改善之事項,並依改善需求做好經費概算(經費概算空白表,詳如附件)。

二、經費概算表中的「細項」、「規格」、「單位」、「數量」與「單價」,敬請各校詳細填寫,切勿浮報;並依貴校評估之改善優先順序依序填寫。

三、完成經費概算後,敬請將「經費申請表」之電子檔以 Email 方式,寄至 hcfedu@hl.gov.tw ,以利全縣改善需求彙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許傳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09-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9-06 21:22:00
點閱數: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