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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公立附設幼稚園請盡速上全國幼生管理系統設定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一、貴校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雜費之收費標準,請依「花蓮縣 100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於開學後至幼生管理系統設定學雜費,俾利核定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
二、另 貴校學雜費參數設定(含全日及半日制)總額,倘因午餐代辦費費用依本縣國民小學辦理午餐執行要點而超過收費上限時,請於 9 月 9 日前檢陳收費收據正本一份函報本府教育處,俾利於彙整後函請教育部協助參數設定。。
三、請注意全日制及半日制學雜費均須於系統設定,確定無收托半日制者,半日制參數方可設置為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佘菀育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9-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9-07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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