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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府遴派參加教育部辦理100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才初階培訓,請課務排代,所遺代課費由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經費項下支出,請 查照。

一、參加初階培訓人員,請務必全程參加研習,本府同意給予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所需差旅費及代課費由教育部補助本府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公差假期間如遇假日請貴單位准於補休。
二、代課費:請檢附本府遴派公文影本(含錄取名單)、代課月報表、代課費印領清冊、收款收據、任職學校日課表各 1 份,報本府核撥。
三、差旅費:請檢附本府遴派公文影本(含錄取名單)、研習課程表、出差報告表及收款收據各 1 份,報本府核撥。
四、研習人員所請領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收款收據請分別開立(免備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林香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1-09-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9-28 10:14:00
點閱數: 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