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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縣立體中辦理本縣100年度友善校園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憂鬱及自我傷害學生輔導處遇團體督導」第二組督導地點及時間變更。

一、本府 100 年 9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000157418 號函諒達。
二、第二組團督地點原定花蓮體中會議室,現變更至花崗國中團輔室;另時間變更為 10/1(六)、 11/13(日)、 12/4(日)全天。
三、檢附旨揭計畫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0-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1 09:30:00
點閱數: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