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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0學年度第1學期藝能教科書及教科書補助款核定表」1份,請於100年10月20日前掣據送府憑撥,請 查照。

一、本案核定文後送,核定文號為:府教學字第 1000182795 號。
二、本案請各校依合計數掣據,並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前辦理核銷,縣屬公立國中小請檢具經費結報表及對帳單明細一式 2 份送本府辦理核結,華大附小及私立國中小請檢具原始憑證(廠商收據、對帳單明細及學生清冊)辦理核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0-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1 16:26:00
點閱數: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