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0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第2期經費已核定,請尚未掣據學校(名單如附件)立即依經費核定表金額掣據(免備文)請款。
一、依據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核准文號 100 年 10 月 6 日府教輔字第 1000155020 號函。
三、各項子計畫核定金額請參考附件。
四、請各校及各輔導團依第 2 期核定金額掣據請款(免備文)。
五、精進計畫調處人員專人代課經費因經費不足分兩次撥付,請花崗國中、三民國中及立山國小儘速掣據,以免影響代理教師薪資發放並請注意掣據金額(免備文)。
六、核銷注意事項:本案請於計畫辦理完竣後 1 個月內,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書面實施成果(內容包含: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及回饋單等)及電子檔成果光碟各 1 份,函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併同結報表繳回。(原公文誤植賸餘款併原始憑証繳回),煩請各校承辦人留意。
七、私立海星國小及慈濟高級中學仍請用原始憑證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