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校舍耐震補強工程尚未完成核銷與付款的學校,請於100年11月4日前至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完成相關表件填報,詳如說明:
一、先前已協助各校完成「標案基本資料登錄」與「規劃、設計、專案管理、監造單位簽證專技人員資料」的填寫;而目前辦理公告金額以上工程的學校,在未完成核銷與付款前,必須於「每月五日前」完成下述填報(現在要請各校填報 100 年 10 月的執行狀況):
(一)教育處線上填報編號: 1254 ,填報 100 年 10 月底止之進度資料。
(二)教育處線上填報編號: 1255 , 100 年 10 月之當月廠商實際出工狀況。
(三)教育處線上填報編號: 1256 ,學校辦理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採購案,填報十:「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100 年 10 月落後因素(若無落後情形,則不必填報)。
二、若 100 年 10 月已完成「驗收」的學校,填報「100 年 10 月底止之進度」時,除預定與實際進度為 100%外,請於預定施作內容與實際施作內容填寫相關辦理核銷的情形(如預定送核銷的時間),以及填報「編號: 1247 ,施工滿意度」。
三、若 100 年 10 月才完成銷核與付款的學校,除填報「編號: 1254 , 100 年 10 月底止之進度」與「編號: 1247 ,施工滿意度」外,請協助填寫「編號: 1248 ,標案歷次付款狀況」。
四、煩請執行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校舍耐震補強工程)且未完成核銷與付款的學校,於 100 年 11 月 4 日完成相關線上填報,以利教育處協助執行的學校於 100 年 11 月 5 日前完成「標案管理系統填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