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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有關花蓮縣教育優先區-申請修繕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師生宿舍,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教修繕偏遠或或離島地區學校師生宿舍申請表揭示,五年期限內未申請之本縣轄屬公立國民中小學,請踴躍以教育優先區計畫申請。
二、以下為本次具備條件可優先申請學校:
偏遠地區學校:
1.玉東國中 2.萬榮國中 3.太巴塱國小 4.富源國小 5.港口國小 6.靜浦國小 7.樂合國小
8.大禹國小 9.長良國小 10.東里國小 11.學田國小 12.富世國小 13.崇德國小 14.文蘭國小
15.萬榮國小 16.見晴國小 17.太平國小 18.卓清國小 19.奇美國小 20.大興國小
一般地區學校:
21.富里國小 22.富里國中 23.壽豐國中 24.瑞穗國小 25.玉里國小 26.玉里國中。
三、其餘仍有需求學校請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1.符合指標一~(一)、一~(二)、一~(三)之百分比界定標準可申請學生宿舍。
2.符合指標五~(二)之百分比界定標準可申請學生宿舍及教師宿舍。
3.符合指標六界定標準者(包含偏遠及一般),儘可申請教師宿舍。

附註:經詢問教育部承辦人員,申請條件第 3 項已放寬至偏遠及一般地區學校,惟指標六
仍須符合始得申請,請各校注意此項條件規定之修正。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鄒逢益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8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1-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17 09:42:00
點閱數: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