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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教育部核定花蓮縣100學年度上學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交通費核發名冊,請各校承辦人協助查核確認,請 查照。

說明:
1.請各校就族語教學人員名單中協助查核確認。
2.如無誤,請表列各校於 1 週內掣據送教育處(免備文),以便辦理經費撥付事宜。
3.100 學年度上學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交通費核發名冊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蘇愛志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1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1-11-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22 13:22:00
點閱數: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