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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有關本府所屬學校辦理校車司機簽訂101年度「僱用交通車駕駛契約書」,詳如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8 月 12 日簽,本府所屬學校校車司機之薪資已奉核依 101 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編列,各校繕打契約書時,請注意契約書第三點「僱用報酬」之調整。
二、請各校於簽妥「僱用交通車駕駛契約書」後,副本貳份於 100 年 12 月 25 日前送本府核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松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1-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30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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