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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告》 有關本府所屬學校辦理校車司機簽訂101年度「僱用交通車駕駛契約書」,修正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8 月 12 日簽,本府所屬學校校車司機之薪資已奉核依 101 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編列,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3 萬 275 元,各校繕打契約書時,請注意契約書第三點「僱用報酬」之調整。
二、本府將修訂原「僱用交通車駕駛契約書」,請各校暫緩辦理與司機簽定契約事宜,俟本府修訂後另行公告範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游松基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11-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30 17:31: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