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尚未辦理「100年度7-12月補助身心障礙班教材編輯費」核銷之學校,儘速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2份及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1份送府辦理核銷。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9 月 29 日府教特字第 1000170825A 號函辦理。
二、未辦理核銷之學校名單:美崙國中、新城國中、吉安國中、光復國中(12/15 ,已寄件)
、玉里國中、玉東國中、富北國中(12/14 ,已寄件)、明禮國小、鑄強國小、中原國小、北埔國小、北昌國小、太昌國小、鳳林國小、豐濱國小、富里國小(12/15 ,已寄件)
請上述學校儘速將明細隨同結報表送府辦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