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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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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0學年度下學期國民中小學(含補習學校及超過65歲自行投保之補校學生)及幼稚園學生團體保險經費案。
一、國中小補校及公私立幼稚園:下學期每學生 240 元,政府定額補助 80 元,學生自繳保費 160 元。另符合低收入、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身分等弱勢學生之條件者,由政府全額補助 240 。
二、縣轄各國中小及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縣府補助每學生下學期新臺幣 160 元(未含國中小補校及公私立幼稚園)。
三、各校請於開學後儘速上傳資料至得標廠商網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1-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1-02 15:17:00
點閱數: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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