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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教育部為補助100學年度第2學期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用,檢送需求調查表1份,請於101年2月10日(星期五)前填妥核章後傳真至8462776,俾利彙辦(電子檔請另寄ck292030@yahoo.com.tw),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2 月 1 日臺國(一)字第 1010016693 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增進居民福祉,特制定「花東發展條例」,依據前開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籍花東地區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學生,其書籍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之」;及同條第二項規定:「前項補助範圍、條件、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依據上開規定,該部業已草擬相關辦法,依據行政程序辦理中。
三、本調查表請依格式確實填具,以避免彙整資料時造成誤植,影響後續請款事宜;另相關承辦人員亦請填具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俾利更新聯絡資料。
四、檢附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 1 份。
五、並請於旨揭期限前至本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408 ,填列「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補助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素霞
連絡電話: 8462860#238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06 09:39: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