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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公告】因應課稅配套措施,教育部編列「101年調整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之專款經費有含勞健保政府負擔部分、提撥勞工退休金部分。

針對外聘教師擔任所減授課部分之教師,教育部在編列「101 年調整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的總經費時有計算勞健保政府負擔部分及提撥勞工退休金部分,概算方式為鐘點費再外加約 1 成經費。

舉例 國小一節課 260 元 x 1.1 =286 元 國中一節課 360 元 x 1.1 =396 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226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09 06:31: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