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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學習護照4級皆通過之兒童英語學習證照 ,尚未領取之學校請儘速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英語學習護照實施計畫」辦理。

二、領取時係依照每校通過學生數,加發 2 份。

三、至 2 月 13 日尚未領取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兒童英語學習證照學校:
明恥國小、化仁國小、舞鶴國小、港口國小、樂合國小、徳武國小、富里國小、明里國小、吳江國小、永豐國小、文蘭國小、卓清國小、

四、請以上學校儘速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魏伶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2-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2-13 11:14:00
點閱數: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