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執行100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成效管考計畫書面考核審查結果。
一、經由審查委員 2/1-2/9 之線上審查,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一)四項優等學校:水璉國小。
(二)三項優等學校:月眉國小、鳳林國小、瑞北國小、瑞美國小、靜浦國小、長良國小、水源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等 9 校。
(三)兩項優等學校:富源國中、鳳林國中、富北國中、瑞穗國中、中正國小、中華國小、國福國小、新城國小、康樂國小、吉安國小、宜昌國小、稻香國小、光華國小、太昌國小、豐山國小、鳳仁國小、長橋國小、舞鶴國小、豐濱國小、觀音國小、高寮國小、松浦國小、學田國小、崇德國小、佳民國小、立山國小、太平國小、卓樂國小等 28 校。
(四)一項優等學校:玉里國中、新城國中、吉安國中、壽豐國中、化仁國中、明義國小、明廉國小、信義國小、復興國小、北濱國小、鑄強國小、嘉里國小、南華國小、化仁國小、壽豐國小、志學國小、平和國小、大富國小、富源國小、港口國小、新社國小、樂合國小、大禹國小、明里國小、永豐國小、萬寧國小、秀林國小、富世國小、和平國小、銅蘭國小、明利國小、西林國小、卓溪國小、卓清國小、古風國小、大興國小、西寶國小等 37 校。
(五)兩次甲等以上的學校:玉東國中、富里國中、明禮國小、北埔國小、鳳信國小、大榮國小、大進國小、中城國小、源城國小、銅門國小、文蘭國小、崙山國小、卓楓國小等 13 校。
二、請上述學校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執行 100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成效管考計畫」獎勵額度,於 101 年 2 月 29 日前將核章後之建議敘獎名單逕送本府教育處國教科彙辦。
三、請接受各書面考核學校逕至填報網站查詢審查結果,若因附件檔未上傳(或未傳成功)而導致佐證資料不足,得於 2 月 16 日中午前再次上傳佐證資料或自評說明,審查委員將再次檢視資料,若達考核指標者將酌予增加分數,惟不列入獎勵標準。
四、為求各校資料免於外流,務請各校自行修改密碼,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