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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101)年2月送達之漱口水使用情形,請各國小校護填妥「含氟漱口水使用情形回報表」(如附件),並以電子郵件回覆該會

說明:
一、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101 年 2 月 29 日牙全文字第 0864 號函辦理。
二、 前開來文內容如下:
(一) 為降低學童齲齒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向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申請補助辦理「國小學童含氟漱口水防齲二年計畫」,經公開徵求廠商,配製特殊含氟漱口水,供全國國小學童使用。
(二) 為確保學童使用含氟漱口水之安全性,對於本年 2 月送達之新生產的漱口水,該會特別在生產和檢驗上要求廠商更高之品管,包括請專家查廠,協助改善製造流程,另每批號漱口水出廠前,分別由廠商與該會抽樣共 10 桶,送至 3 個獨立檢驗室檢驗合格後,才送去學校使用。另請學校依含氟漱口水使用方法之標準流程使用(如附件),共同為漱口水的安全把關。
(三) 為瞭解學校對於漱口水之使用情形,該會設計問卷俾便彙整各校資料,作為後續協助之用,亦可提供各校自我檢視「使用方法之標準流程」的落實情形。
(四) 該會聯絡方式:電子郵件信箱為 artimis@cda.org.tw 或 linalee@cda.org.tw ,電話號碼為 02-25000133 分機 231~235 。
(五) 有關該會請國小回報含氟漱口水使用情形說明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3-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05 09:38:00
點閱數: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