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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10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達標注意事項

一、依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101 年 3 月 12 日 101 高體(二)字第 1010202057 號函辦理。
二、各校參加 10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達標補充說明如下:
(一)報名參加中華民國 10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賽達標選手如係依據「中華民國 10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技術手冊」第壹條第五項第四款第一目:成績認定之賽會規定(2)至(6)賽會達標者,需檢附田徑協會達標成績證明,以作為全中運執行委員會核定達標之標準。
(二)成績認定之賽會規定(2)至(6)賽會名稱如下:
1.100 年全國暨臺北秋季田徑錦標賽。
2.100 年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
3.100 年全國運動會。
4.101 年新北巿全國青年田徑錦標賽。
5.2012 年港都盃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邱忠信
連絡電話: 8462860#352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3-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14 09:11:00
點閱數: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