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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檢送本縣學童緊急安置確認表1份,供各校參考利用。

一、依據本縣 101 年度第 1 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表件係為本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有關學童遭緊急安置時,應建立學校與社會處之確認機制,俾憑給予學童之監護人依據及維護學童安全。
三、檢送旨揭表件 1 份,供各校參考利用。本表件同時刊載於本處學務管理科資訊網。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3-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15 08:45:00
點閱數: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