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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20

101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有關各校修正計畫電子檔請於101年3月23日前上傳至本縣教育優先區資訊網,以利複審。申請項目未遭教育部刪減經費者(亦即複審結果為符合者),無須上傳原計畫電子檔。

一、本案本府 101 年 3 月 3 日府教國字第 1010036713 號函諒達。
二、各校應依據教育部複審會議修訂之補助金額修正計畫內容與經費概算表,以符補助額度及相關經費補助規定。
三、請各校利用本縣教育優先區資訊網( http://210.240.39.11/)上傳修正計畫(含經費概算表)。
四、上傳路徑:教育優先區資訊網首頁右上角「101 修正計畫上傳」→學校填報→登入密碼為原管考系統貴校所設定之密碼→選擇補助項目→依補助項目分別上傳修正之電子檔。
五、本處將依據各校上傳之修正計畫(含經費概算表)進行複審,若貴校修正之計畫不符教育部規定,將請貴校再次修正並上傳,以利後續計畫執行。

相關連結:

  1. http://210.240.39.1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2-03-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16 08:30:00
點閱數: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