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101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填報說明,請各校於3月21日前至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1482]填報,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3 月 12 日臺國(二)字第 1010041183 號 函辦理。
二、符合加註英語專長資格者:
資格 1.:【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至少修習 26 學分】┼【
相當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檢定證明】〈以上缺 1 不可〉。
資格 2. :【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
數達每週至少 4 節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須修習「英語聽說教學」
與「英語讀寫教學」至少 6 學分】┼【相當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檢定
證明】〈以上缺 1 不可〉。
資格 3. :【現任國小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
數達每週至少 4 節年資達 5 年者】┼【相當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檢定
證明】〈以上缺 1 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