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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100學年度第2學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綜合研判(含學前研判、高中職以上疑似生及花智疑似生)鑑定報告電子檔繳交期限與重要注意事項,請特教教師配合辦理,謝謝!

一、經校內綜合研判通過、欲送鑑輔會綜合研判之疑似生鑑定報告請於 3 月 28 日下班前 e-mail 至中心信箱: hlcsped@gmail.com ,逾時不候。

二、重要事項提醒
1.請繳交完整表格,國中小、高中職以上及花智之疑似學生請填寫表一至表六。
2.學前研判學生請填寫學前鑑定表一至表五。
3.為方便辨識與核對,繳交之報告電子檔「檔名」請註明學校及「完整」的學生姓名,如:森林國小林大明。
4.報告內文中則請勿出現學生全名,請以「個案」稱之,或用符號替代中間字,如:林 O 明或 O 明。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特教科
發布者: 簡伶寧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2-03-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21 11:05: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