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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件公告】「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課後學習輔導」,不論是否有修正,都必須將修正覆核完成之補助項目申請表(須核章)一式3份(共3張其餘不必),連同收款收據一併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辦理撥款(免備文),無繳交補助項目申請表者無法撥款

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莊宗勳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80-534-66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2-04-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4-16 11:41:00
點閱數: 271